我省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lahuimin 2018-11-15 15: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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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032-4608 转 383824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前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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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前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经营凭证。“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改革后,营业执照已经越来越趋于成为企业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拿到了执照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性经营活动,而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证照分离”就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改革。排名前列批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的改革事项共涉及106项。具体来讲,就是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简化审批、完善措施这四种方式进行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主要涉及2项审批事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取消审批是改为备案。主要涉及1项审批事项。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简化审批是实行告知承诺。主要涉及19项审批事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主要涉及84项审批事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在对审批事项放开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针对改革涉及的项目也分别制定了管理措施,并予以了公开。要通过不断的优化、整合,最终形成事中事后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次改革,国务院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其中“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在我省拆分为2项实施,小餐饮、小食杂按照备案方式改革,食品小作坊按照优化准入服务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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