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 预警!这些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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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
预警信息的通知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采暖等因素影响,我市2018年11月13日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晋中市重污染天气会商结果和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根据重污染天气污染分布情况,榆次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和灵石县行政区域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响应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6:00—11月15日12:00),并按预警响应要求,启动减排措施。主要措施为: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染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出行建议佩戴防护措施,减少对健康影响。
②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④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公众自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②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冬季空调温度分别调高、调低2—4度。
③SO2超标严重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低硫煤或采用电、气等清洁能源。
④倡导单位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
列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执行黄色预警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控制
①建筑工地停止各类土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
②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在原有洒水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③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喷雾洒水每日2次以上,冲洗1次以上(零度以下低温天气除外),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它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整洁卫生。
④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3)面源污染控制
①加强“禁煤区”巡查力度,全面禁止燃用燃煤;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燃烧检查密度,居民采暖锅炉和集中供热锅炉全部使用优质采暖煤。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移动源污染控制
①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责令限期维修;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国三以下(含)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国三以下(含)中型柴油货运车辆8:00—20:00禁行。
②拉运渣土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③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使用,减少老旧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
市城区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在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2:00
二、管制区域:
鸣谦大街(含)以南、环城南路(含)以北、环城东路(含)以西、环城西路(不含)以东道路范围内。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对以下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国三以下(含)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国三以下(含)中型柴油货运车辆8:00-20:00禁行。
3、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3日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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