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lahuimin 2018-12-26 16: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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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条例》是晋中市今年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共四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防治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于2018年8月29日、30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2018年10月30日、31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环保问题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蓝天白云是所有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突出的位置,列入“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是从立法原则、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领域以及防治要求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为了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环保要求和精神,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更好地保卫群众身体健康,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晋中市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燃煤污染防治条例。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该《条例》的施行对做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有着重要的意义。(记者 杜利勇 张兰宇)

来源:港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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